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1.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评估、咨询等工作。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入库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其联盟、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创业导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4.在市级以上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中主要从事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审计学会、会计学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国家级的专利代理人。
5.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等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6.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拥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资本市场银行信贷以及保险等机构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7.市级各学科专业带头人。